职业概述
学名:建(构)筑物消防员 又称【 消防中控】
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适用范围:监控证、消防证、消控证物业部门比较常见
考试时间:3月、6月、9月、12月
职业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蓝底寸照、毕业-证复印件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消防部门对于消防控制室的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设置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位置设置醒目,满足人员值班值守基本功能。
(二)落实消防控制室实名制管理制度,值班人员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掌握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并持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按每班2人开展24小时值班,值班记录真实、完整。
(四)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完好有效,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测和维修。
(五)依托消防控制室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灭火器材和消防装备齐全,科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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